奎宁中毒
- 挂号科室:中医针灸科
- 发病部位:全身
- 传染性:无传染性
- 传播途径:
- 多发人群:胎儿或新生儿
- 典型症状:头痛 肚子疼 抽搐 恶心 谵妄
一、症状:
奎宁中毒累及胃肠道,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皮肤等,并对多种酶的活性有阻抑作用,听觉和视觉障碍比较明显,临床表现主要是头痛,眩晕,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出汗,视觉障碍如视物模糊,色觉混乱,畏光,复视,夜盲,瞳孔散大,失明,听觉障碍如耳鸣,幻听,听力减退等,或有皮肤发红,皮疹,瘙痒,哮喘,血管神经性水肿,偶见过敏性休克,重症中毒常有寒战,体温升高或下降,心律失常,兴奋,谵妄,肌肉抽搐,惊厥,昏迷,终因呼吸麻痹及循环衰竭而死亡,此外,可有肝,肾损害,溶血,低凝血酶原血症,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等。
一、病因:
奎宁是喹啉类衍生物,能与疟原虫的DNA结合,形成复合物,抑制DNA的复制和RNA的转录,从而抑制原虫的蛋白合成,作用较氯奎为弱。另外,奎宁能降低疟原虫氧耗量,抑制疟原虫内的磷酸化酶而干扰其糖代谢。奎宁也引起疟色素凝集,但发展缓慢,很少形成大团块,并常伴随着细胞死亡。电子显微镜观察,可见原虫的核和外膜肿胀,并有小空泡,血细胞颗粒在小空泡内聚合,此与氯喹的色素凝集有所不同。过量服用奎宁药物,引起中毒症状。
一、预防:
严格遵守奎宁的使用方法和使用剂量。
孕妇禁用,奎宁有催产作用,本品可通过胎盘,引起胎儿听力损害及中枢神经系统,四肢的先天缺损,哺乳期妇女慎用。
对于哮喘病人,心房颤动及其他严重心脏疾患,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重症肌无力,视神经炎患者均应慎用。
心肌病及孕妇禁用。用奎宁治疗脑性疟疾是危险的,对奎宁过敏者用此药有危险性。
一、鉴别:
与其他抗疟疾药物中毒相鉴别,包括氯喹,乙胺嘧啶中毒。
氯喹氯喹临床表现中毒时表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痛,眩晕,失眼,四肢麻木,视力障碍,肌肉纤维颤动及精错乱,低血压,心电图可有T波平坦,Q-T间期延长或S-T段升高尚可发生粒性白细胞及血小板减少,严重者可发生昏迷,休克,呼吸抑制及心搏骤停。
临床表现服药后一般1/2-6小时出现中毒症状,恶心,呕吐,胃部烧约感,腹痛,口渴,头晕,头痛,烦躁不安,视力模糊,心悸,严重中毒病例可有高热,呼吸急促,惊厥,瞳孔散大,迅速昏迷,并可发生呼吸,循环衰竭。
一、饮食保健:
饮食上应注意清淡,多以菜粥、面条汤等容易消化吸收的食物为佳。在口服中毒后,可用浓盐水或淡肥皂水催吐。
二、宜吃食物:
1、宜吃水分含量高的食物; 2、宜吃低盐清淡的食物; 3、宜吃富含蛋白质的食物。
三、忌吃食物:
1、忌吃过咸的食物; 2、忌吃脂肪、胆固醇含量高的食物; 3、忌吃含有添加剂的食物。
四、推荐食谱:
1、宜吃水分含量高的食物; 2、宜吃低盐清淡的食物; 3、宜吃富含蛋白质的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