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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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RODUCTION科室简介

门诊特殊疾病是指病情相对稳定,需长期在门诊治疗并纳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慢性或重症疾病。特殊门诊的服务对象为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的参保人员。我院是特殊门诊治疗服务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病种包括:原发性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脑血管意外后遗症慢性活动性肝炎、肝硬化帕金森氏症甲状腺功能亢进或减低恶性肿瘤等。特殊门诊医生:陈京川(主治医师)毕业于泸州医学院医学系,从事临床工作30余年,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办理特殊门诊注意事项:(一)初次申请门诊特殊疾病治疗及费用结算流程所需资料1、《门诊特殊疾病认定申请表》、认定机构出具的6个月以内的出院证明书或门诊诊断证明书。3、身份证、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二)待遇支付标准参保人员在一个治疗期内发生的符合门诊特殊疾病诊疗范围的医疗费用视为一次性住院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照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标准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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